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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東勢地區的社群互動和社會型態

學術文史
資料來源

客委會全球資訊網

內容

年度:93年

作者:林秀幸

  社群(community)是人類社會生活最基本的形式,如家庭、部落、村莊…等等,提供人類生存上、情感上的合作形式,卻又隨著歷史的演進和空間的轉換,隨時改變其「社群形式」(community form),人類的群性帶給人經濟的、情感的支撐,也同時衍生權力和資源分配的議題,社群產生組織、文化、交換,也被迫給予權力一種形式,人類之社群就如同「生與死」,是人類社會生活不得不採取的社會形式,也不得不面對其中的問題,因而形成社會學上最具討論價值的主題之一,社會學家Nisbet所謂的核心觀念(unit-idea)(Nisbet 1967:47-48),而社群學(community studies)也幾乎和社會學的開啟同時誕生,因為社會生活型態的「改變」,進而產生對「社會」(society)的認知(recognition),並進而進行「比較」而論述,是社會學也是社群學誕生的經過,F. Tonnies的community and society(Gemeinschaft und Gesellschaft)(Tonnies 1955 [1887])是第一部社群學的代表作,在這部著作裡,Tonnies 運用了辯證(dialectic)和理想型(ideal type)或類型學(typology)的方法,企圖尋找人類社群生活的本質,他提出的Gemeinschaft und Gesellschaft被翻譯成community and society,利用相關的兩組類型,包括natural will和rational will,organic和 mechanical,「自然法」和「民法」之辯證性,尋找人類形成社群生活,以及對其象徵系統認同的社會心理層面進行探索。身處於十九世紀末、二十世紀初的歐洲,工業革命形成的生產形式的改變,城市化以及經濟生活的改變,嚴重衝擊傳統歐洲的鄉村生活和它所代表的面對面的、互動高的初級團體的「社群形式」,Tonnies想透過理想型的辯證,尋找社群形式的真髓(genuineness),他的辯證途徑無非是想找出形塑社群的人類動力為何?在論辯的過程中,Tonnies 運用了他敏銳的思辯,觸及到社群形塑(community formation)的幾個基本要素,包括集體意願(collective will)是一個層層整合的過程,全體(Whole)和部分(Part)是相對而非絕對的概念,歐洲中世紀時代就已存在的同業團體是基於職業與相同的精神態度而結合的社群團體(他們既因為相同職業而結合,也崇拜同一位保護聖人,類似台灣的行業神),這些思辯皆暗示了「社群」並非「地理界線」實體(entity)的概念。

  涂爾幹(Durkheim)作為社會學誕生的開創者之一,正是在和Tonnies 對話中,完成其「啟社會學濫觴」的任務,涂爾幹在寫The Division of Labor in Society(Durkheim 1964 [1893])之前,曾經寫過“A Review of F. Tonnies’ Gemeinschaft und Gesellschaft”(Durkheim 1972 [1889]),在這篇論文裡,涂爾幹不同意Tonnies對農業社會的認可和對當時工業化和城市化生活的悲觀,在〈社會分工論〉裡,涂爾幹運用和Tonnies相反的認知與態度,論述了他對社群生活的認知和社群如何在當代的實現,提出構想和論述。涂爾幹並不認同Tonnies對過去社群和現代社會的organic和 mechanical的分類,他認為社會範圍的大小並不是有機性和機械性的關鍵,範圍擴大(指工業化後的城市化)並不會因此就減少人際互動或連結屬性變得不自然,他反而認為社會分工之後,個人在自由度、思想、連結性上面更具自主性,反而可以具有更具自主性的社會連結。在這個新社會裡,將形成新的整合形式(new form of cohesiveness),它是建立在互補性(complement)和互依性(interdependence)的個人和團體之間,社會分工所造成的分殊化(specialization of part),將過去集體(collective)對個人(individual)的獨佔性打破,反而有利於形塑個人的獨特性(personality),並有所發揮(Durkheim 1964 [1893]:131)。分工後的有機連帶(organic solidarity),每個個人因此擁有其行動場域,這樣的連帶(solidarity)來自於社會功能的互補,是自願的,因此是有機的,涂爾幹還以人體作為比喻,越進化的生物─例如人,其人體功能越分化,每一個器官的功能越獨立而分殊,但整體來說也越有機,而這樣的整體凝聚力愈強(ibid:111-132)。在該書第二版前言裡,涂爾幹提出了對未來社會之社群形式的看法,首先他認為,地域團體將漸漸喪失重要性,代之而取的將是職業團體,因為其結合是自願的,因此也將提供比地域更強的連結;第二,他認為國家這個社群象徵太過遙遠,也缺乏可親近的特質,因此質疑其在社群整合上的能力,他認為在國家社群和個人之間需要一些次團體(secondary group),這些次團體具多樣性、密度高,和成員之間凝聚力夠,足以引導個人納入更大尺度的社會範疇裡。第三、職業團體將在道德和社會層面,發展出團體的符碼和規則,不唯提供工作者間的社會連帶,也將促進工作者和管理的互補性。(ibid:27-29)

  在〈社會分工論〉完成後,涂爾幹轉而進行的〈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的研究,〈社會分工論〉掌握的是鉅觀層面之社會分化的趨勢,而在〈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中,他進行了社群形塑微觀層次的探索,包括宗教(以圖騰信仰為例)如何提供社群凝聚的象徵系統,這種認同和體驗一體感的微觀面的動力面向,以及社會群體分化(個人、氏族、婚姻組和部落)如何和象徵系統互動等等。在這個研究裡,涂爾幹規避使用哲學和心理學,完全使用社會學的途徑,更深一層探究人類之認同和象徵系統之間微妙的互動面,此處延伸出儀式、神話、禁忌等等的衍生,兩部作品替涂爾幹完成了社群形塑微觀和鉅觀面的探索。

  當時兩位思想家身處於巨變的社會中,反而因此撞擊出他們對「社群」這個珍貴而充滿啟發的概念、元素和相關論述,例如:社群其實是集體意願(collective will)的整合體,而且其整合具有接續性(successively),社群脫離了地域連結屬性的束縛,他的連結屬性(nature of social bonds)可以是任何性質,譬如除了原始的血緣和地緣團體之外,職業的、嗜好的、理想的、甚至任何精神要素皆可能成為社群的連結屬性,另外社群具有類生(generative)的效果。在涂爾幹的論辯裡,我們不只獲得以上之訊息,他甚至明白地指出在社會範疇變大後(工業化),現象的巨變和失序只是暫時現象,社群的有機性互動性不在社會範圍大小的問題,而在於是否能依當時的社會功能特性重構社群形式,在他暗示的社會圖像裡,在大範圍社群和個人之間,需要具有多樣性的次團體,保留足夠面對面的互動性,也經由此次團體的中介,將個人導引到更大範圍的社群裡,例如國家,這樣的說法和Tonnies的集體意願的層層整合是不謀而和的,另外在現代社會裡,職業社群將取代過去的地緣社群,成為連結社會成員、形塑社群感、提供歸屬感、避免疏離的重要團體。這些珍貴的概念、取徑、論述幾乎成為後來社會學著作的養分,也影響了近代許許多多社群學的論述,

  古典理論家在多元社會的研究中尋找社?形塑(formation)的形式、象徵和動力等,豐富了「社群」概念(conception)的內涵。Durkheim曾言:「民族誌學者的考察,……更新了人類制度的研究,……導致社會各個分支中最富有成果的革命」(涂爾幹 1992 [1912]:6-7)。「只有當比較方法使用於十分有限的一些社會,使每個社會都能得到詳盡研究,得以產生嚴肅的成果」(涂爾幹 1992 [1912]:106)。說明了社會形式、文化的多樣性對社會科學觀念的開啟和概念的豐富化,正是多樣性社會個別深入的研究對社會科學的貢獻,本計畫正是企圖以社群概念對台灣一個客家移墾社會進行調查研究,期待藉此可以豐富化「客家研究」的內涵。

  本研究將運用社會學的社群學(community studies)的概念和範式,分析和討論東勢以匠寮為中心發展的一個客家移墾社會。東勢,這個清代的界外之地,由於在土牛界溝之外 ,一直要到光緒十二年,東勢地區才有第一個官方正式機構「東勢角撫墾局」,之前卻是族群眾多,移墾方式複雜的「民間」社會,在官方勢力未及之處,移墾社會利益衝突不斷,當地人是以何種的「社會佈局」來處理它們之間「社會的」「經濟的」與「政治的」問題,這個問題的探索或許就藏身在其「社群形式」(community form)裡面。「社群」(community)做為人類最原始的生存形式,如何在一個歷史變遷過程中─由化外、開墾到納入官方版圖,進行「變形」、「分化」、與「整合」,以幫助當地居民繼續其「社會性」存在,並進行其社會「分化」和「制度化」的過程。沒有官方機構並不表示沒有政治、經濟與秩序的問題,社群作為最基本的人群組織,是如何發揮其政治的、經濟的、秩序的功能,以維持一個社會於不墜。社群是否曾經扮演了個人和當時的「國家行政」之間的媒介,讓清朝得以維持他在台灣內山區域的控制。這些議題說明我們為何選擇以社群學為取徑(approach),來分析與討論清代東勢地區的社會形式的原因。

  目前東勢地區大部分為持客語居民,少部分持福佬語居民是民國以後因大雪山林業開發後移入東勢做生意或是因清泉岡機場興建而遷移的清水居民。這裡的客語屬大埔話,居民之先祖祖籍屬客家籍卻來源不一包括惠州府、汀州府等等,但是來自於潮州府的大埔話取得主導地位成為當地通用語。然而為何一個因採料形成的移墾社會是客家人居多呢?可能的答案是當時的軍籍匠人中就有不少客籍人士,譬如匠寮巷邱家的先祖來自於廣東鎮平就是以匠人身份進入東勢的。著名的中部業戶張達京就是來自於潮州大埔,由於張氏和平埔族巴則海族的親戚關係助張氏取得不少土地,並引來大批同鄉助墾,因此早東勢一步開墾的土牛庄、翁仔社等地居民皆屬客籍,或客籍中的大埔縣。乾隆五十年准予漢人入懇之後,進入東勢拓墾的應該也是土牛庄(石岡)、翁仔社(豐原翁社里)一帶的客家人了(邱彥貴、吳中杰 2001,溫振華 1999)。

  匠寮的名稱,說明了東勢的開發和匠人有關,所謂的匠人指的是屬軍籍的採木料匠人,清朝軍船大量需要樟木作為原料,當時台灣多原生樟木林,清官方在台設有「軍工寮」,專門採集木材和製作木料,這裡既是工寮和製材所在,匠人又為數不少,因此早在漢戶入懇前可能已是街肆所在,也因此當漢人陸續進墾後,也仍舊以匠寮作為交易中心 。

  匠寮巷有一間先師廟是一間特殊的廟宇,他的特殊之處在於記錄了東勢開發首站變遷的歷史,年輕一代稱該廟為「仙師廟」,老一輩則稱它為「公館」或「公館廟」,從道光十三年留下的木牌,我們得知當時這裡稱為「匠館」,即軍籍匠人的會館。同年為了約束大甲溪渡子的野蠻滋事,成立「義渡會」,義渡會除了顯示鄉人協力解決公共事務之外,也由彰化知縣頒佈等同於法律效力的禁令,示禁碑和該會香爐也置於匠館內。同治年間一個為了紀念戴亂而殉職的高階官員的「秋公會」同樣以匠館為祭祀所在,直到光緒十二年,東勢地區第一個官方正式機構「東勢角撫墾局」又設在館內,「公館」(辦公廳)的色彩明晰可見,但是由於祭祀活動的進行彰顯出廟宇的特質。日治以後行政中心的分離,三山國王和媽祖婆的陸續進駐,公館廟宇的特質更為加強。

  一般民俗研究大部分將廟宇當作社區的信仰中心,但是以「社群學」的觀點而言,廟宇並非「信仰中心」,它是「場所」,是祭祀團體進行活動的場所,決定的因素是當地有哪些祭祀團體,他們的屬性是什麼,而非廟宇(林秀幸 2003),我們的假設在東勢的先師廟的初步調查獲得支持。在這間歷史悠久的廟宇,主神雖然是巧聖先師,但是廟裡充滿了各種祭祀團體的痕跡,包括「義渡會」「秋公會」,除了這些明顯的「會」之外,巧聖先師和三山國王的祭祀團體也有其演替的過程,造成當地居民的「意見不同」,除了在廟裡呈現的「社會活動」的遺跡之外,匠寮巷是開墾初期大家族聚集之所在,有楊家、邱家、廖家等等,他們組成的祖公會,其實也是當時非常強而有力的民間團體。我們的研究目的即在於:瞭解清代以匠寮為中心所發展的社群關係。包括各種「會」和「祭祀組織」,它們的連結屬性(nature of social bonds)、象徵、範圍以及社會功能。社群的互動,有其特有的模式和傳遞的符碼,這構成「文化」的特質,在這個基礎上我們想瞭解東勢客家人所形成的移墾社會,它們的文化特質是什麼。未來我們不僅可和其他的福佬人地區做比較,也和其他客家地區做比較。

  「族群」的分類在生物學上來說事實上並沒有絕對的標準。每一個「人」的染色體的密碼都不相同得以造就不同的人,譬如身高、鼻形、膚色等等,以致於世界上沒有完全相同的人,縱然親如兄弟姊妹或親子之間都不可能完全相同,人和人之間的差異總是存在,只是差異的多寡而已,差異到什麼樣地程度才是不同「族群」,事實上並沒有絕對的標準。生長在赤道邊緣的人膚色比較黑,被認為是為了因應強烈的日照而擁有保護色,同樣地北歐人的高聳而朝內灣的鼻子,被認為是為了在寒冷的氣候下維持鼻內溫度,久而久之造成染色體特殊的密碼序列,更何況不管是哪一種人之間的結合,都有生育繁殖下一代的能力。

  如果說社會科學界要在人群之間分類,其實也是為了某些特定的目的:歷史的、社會的、文化的。譬如對文化多樣性的尊重和保留、對歷史際遇不同造成的差異性、對遷徙造成的自然和人文環境適應的之相異種種。基於文化差異的面向,人類學家不厭其煩地地分類實踐不同文化內涵的人群,譬如客家人、福佬人、高山原住民或平埔族,然而如同人類學家李亦園先生所解釋,高山原住民和平埔原住民並非在體質和文化上有其差別,譬如阿美族雖名列高山族,但其社會組織與文化都和平埔族中的噶瑪蘭族即為相似,而事實上阿美族也是平地居住的部落社會,(李亦園 1982),學術界作這樣的分類,主要是指稱:大部分原居住在平原的台灣原住民,且已經喪失其原語言作為日常溝通用語的為平埔族,其餘者為高山原住民,雖然他們不見得都住在山上,譬如蘭嶼的達悟人,歷史因素也變成分類上考慮的因素了,我們因此確定「分類」都是暫時而相對的概念,並非絕對的。

  基於對多元文化的尊重和文化多樣性對文化生態的貢獻,我們把客家人分類出來,然而客家人到了台灣之後有不同的歷史際遇,不同的環境適應,因此產生特殊的文化實踐和社群互動形式,這也就是為什麼要在客家人裡探討東勢的客家人。

  本研究將運用社會學的社群學(community studies)的概念和範式,分析和討論一個臺灣客家移墾社會的社群組織和文化,尋找社?的形塑(formation)、整合、分化的原則和動力,社群連結的性質,社?的界線,象徵系統的內涵,象徵系統和社群形式的結合方式等等,企圖豐富客家社會和「社群」概念(conception)的內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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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獎助客家學術研究

更新日期

94 年 12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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