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
客家委員會客家文化發展中心
內容
文化資源名稱: | 日明治33年烏樹林水圳水分合約字 |
詮釋資料識別碼: | 2015-325-1-E3-a-b0001 |
踏查日期: | 42511 |
文化資源種類: | 圖書文獻 > 文獻 |
文化資源別稱: | N/A |
文化資源客語拼音: | 四縣 ngid‵minˇcii sam′siib sam′ngienˇvu′su naˇsui‵zun sui‵fun hab iog‵sii |
篩選理由: | 具有珍貴及稀有性者。具有史事淵源。 |
創作者: | N/A |
提供者: | 曾水棠 |
關鍵字: | 日明治33年;烏樹林;水圳水分合約字;泉水圳;塘涵;翁必水;徐明旺;魏鳴鍾;曾隆海;曾水棠 |
簡單敘述: | 由烏樹林庄翁必水、徐明旺、魏鳴鍾、曾隆海四大家族及其他佃農於日明治33年(1900)10月更換水汴頭後按耕種面積比例分配水權,唯恐口說無憑立下字據。契約書一式四份,頁首處各有元亨利貞四字、頁尾有風調雨順字樣騎縫章,四份契約書應屬翁必水、徐明旺、魏鳴鍾、曾隆海等人各執一份,曾屋保存三份-頁首為元、亨、利,三份契約書紙張保存良好字跡清晰。 龍潭位處台地上灌溉用水來之不易,雖有多處湧泉,若逢耕種時期仍不敷使用,常有竊水之事易生紛爭,立據為憑。 合約書內容原案抄錄如下: 仝立水分合約字人烏樹林莊翁必水、徐明旺 |
簡單敘述資料來源: | █家戶受訪者口述(曾水棠/日昭和5年(1930)生) |
年代: | 日明治33年(1900)10月立 |
文物所在地): | 桃園市 龍潭區 |
摘要
文物類圖像及後設等資料-日明治33年烏樹林水圳水分合約字
更新日期
112 年 5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