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喬作品導讀

彭瑞金

《埋冤、埋冤》導讀

一、《埋冤、埋冤》的創作背景

《埋冤、埋冤》是《埋冤、一九四七、埋冤》一書的下冊,與上冊《埋冤、一九四七》合併出版時,取用了此孿體嬰式的書名。一九九五年十月,由「海洋台灣出版社」出版。

上冊《埋冤、一九四七》於一九八九年冬天起稿,一九九○、三、六∼八、二十八,首先在「首都早報」連載,因該報停刊,自十二月二十八日起,改在「台灣時報」刊出,迄一九九一年十一月七日結束,全文約三十五萬字。《埋冤、埋冤》於一九九二年元月起稿,一九九四年四月二十二日完稿,合計約三十九萬字。

這部作品是李喬繼「寒夜三部曲」之後,最重要的歷史素材小說,在內容上,是「寒夜三部曲」的延續, 以戰後台灣最重大的歷史事件「二二八事件」為背景,作者卻停滯了將近十年才動筆。如何寫這部作品,曾令作者陷入長考。李喬在《埋冤、一九四七、埋冤》的出版「後記」中說:「這本書實際寫作時期約三年半,收集資料、採訪口述等前後十年;十三、四年的時間造就這七十多萬字一部小說,作者我一生不會有兩次機會,也不會那樣做。」「起始我就把『呈現二二八的全景,並釋放其意義』當作生命上的天職,負我台灣母土的債務。…而今我債已了…」這也是他自寫作《結義西來庵》(一九七七、近代中國)一腳踩進歷史素材寫作之後,終極心願的了結。

作者在本書的「自序」中說:從事小說創作,偶然地涉入台灣歷史,卻由此改變我的文學風格。當台灣人,台灣社會數百年的變遷展現在我眼前時,歷史已不只是記憶中人事的浮動而已。從記憶躍升至反省整個族群生命、文化精神,進而成為文學創作的意識根源,載負著我對台灣斯土斯民深厚的情感與理性的自覺。」從李喬的寫作歷程來看,「涉入台灣歷史」不僅為他的小說創作開拓出一條全新而又無限寬廣的道路來,也讓他做為一個台灣作家人格與風格,得到「釋放」之道而臻於成熟完備。「埋冤」能做為他寫作生涯中的一個「大站」,意義自是不凡。

不過,一腳踩入台灣歷史素材的創作,也曾經讓他的文學思考陷入困境,陷入「文學與歷史的兩難」。因為涉入歷史,心靈受到醒覺的悸動,歷史就像被乍放的水閘,被史料的巨大衝力淹沒,被歷史窒息,文學創作成了「歷史」的俘虜,《結義西來庵》就是一個前例。當然,小說一旦完全回歸「虛構」,那又何必去招惹「歷史」?而且也就不會有「歷史小說」和「歷史素材小說」的紛擾了。李喬業已自承是受到台灣歷史召喚的小說家,他不會、不能也不願因文學與歷史的「兩難」而怯步,雖然他可能花了不少時間長考,思索破解「兩難」之道,但畢竟文學是歷史人間複製的說法,只能對文學與歷史的糾葛,解開最外層的一條繩索。文學涉入歷史是作家的權利,小說家可以坦蕩蕩地主張自己的歷史詮釋權利,不必去理會不同的歷史詮釋聲音。《埋冤、一九四七、埋冤》是李喬對二二八歷史事件的個人詮釋。台灣已經擁有不同的二二八文學詮釋,未來也可以預期有更多的同題材詮釋。

分成上、下兩冊的《埋冤、一九四七、埋冤》,基本上也是出自跳脫「文學與歷史兩難」議題的「精心」設計,閱讀者同不同意,是另外一回事, 但從作者的創作歷史看,抑或從形式的結果看,李喬藉此突圍而出的用心,則是十分明顯的。透過上、下兩部,形式上差異性極大的對比,閱讀者必然因此困惑而尋求解答,在結構上開啟導讀的功能。歷史與小說的拿捏,原本是作者寫作歷史素材小說來,長期的困惑,藉著「埋冤」,反而把「困惑」當燙手山芋丟給閱讀者。上、下兩冊既「獨立」又「聯合」的結構形式,其實與文學和歷史的糾葛關係,不就是相同的一體兩面嗎?小說家在《埋冤、一九四七、埋冤》的命題和表達形式上,就為閱讀者演繹了一部小說。

二、《埋冤、埋冤》內容概述

《埋冤、一九四七、埋冤》這部小說是以一九四七年二月底發生在台灣的「二二八事件」為敘述背景。上半部《埋冤、一九四七》以陳述史 實為主,焦點放在一九四七年二月二十七日下午傍晚,賣私煙的老婦人林江邁遭查緝人員毆傷,導至民眾抗議,引發事件開始,寫到二二八處理委員會組成、白崇禧等率軍來台鎮壓,展開三月大屠殺,主角入獄為止。主要舖陳事件發生後,台灣全島由北到南,由西到東,慘絕人寰的殺戮事實和結果。作者在「上部」裡,表現了有限的虛構,和所謂「上窮碧落下黃泉」的蒐集資料的苦功苦行,準備創作的十年「收集資料、採訪口述」,顯現的成果都在這裡。包括事件發生的遠、近因素,都是作者依據田野調查、訪問受難家屬、劫後餘生的當事人、目擊者得到的素材,都不離「貼緊史實」的大原則,不過,也不違背小說虛構的大方向。下冊《埋冤、埋冤》的主要人物,都在上冊出現,埋下伏筆。主要的兩個角色「林志天」和「葉貞子」,都是上冊裡的代表性人物。前者是台中地區組成的「三七部隊」的部隊長,在事件後被捕,判刑十五年,囚禁十七年,是事件劫餘者中唯一被長期拘禁者。後者則是台灣大學醫學系五年級的女學生,是三月九日台北市中山堂被集體屠殺時,唯一的倖存者,但在獄中遭到強暴懷孕,出獄後產下一子。

《埋冤、埋冤》即根據這兩個人物,在事件後的命運發展,舖敘而成。林志天唸過東京外語專科學校,因參與政治活動被捕入獄中輟學業返台,二二八事件發生後,被推舉為武裝部隊的領導人,福佬籍,有未婚妻鍾瓊玉。部隊進入埔里後,與謝雪紅意見不合,部隊解散,開始逃亡,成為國民黨軍重金懸賞的緝拿要犯。四月底,在親友的勸說及資助下,擬以機帆船偷渡出去逃離魔掌,不幸遭善意邀請一起偷渡的昔日戰友出賣被捕,判刑十五年。

葉貞子在事件當年是台大醫學系五年級的學生,國民黨軍進入台北市後,她和許多男女學生一起被圍困在中山堂樓上,軍人把這些學生一一槍殺、刺死,女學生則被從三樓上穿口拋擲地面活活摔死,貞子倖從簷壁的縫隙中滑落未死,卻遭逮捕。貞子是苗栗客家籍的女子。

林志天被捕後,遭受刑求,誘其供出謝雪紅等人及武器下落,幸得瓊玉暗通消息,得知謝氏等人已偷渡出境,於是把所有的責任推給謝氏,得以從罪魁降為從犯,倖免被槍絕。死罪已免、活罪卻難逃,經歷台北、台中、台南、台北軍監、綠島等監獄,長達十五年的監禁,及兩年的感訓,一共坐牢十七年。一九四七年四月二十三日被捕,一九六四年二月六日,在小琉球的警總「職訓第三總隊」被釋放。

就在林志天入獄不久的五月,葉貞子被釋放出來,出獄時,貞子瘋了,不肯離開,是家人把她扛出來的。在獄中遭到強暴,打胎不成,只好躲到花蓮產下一子,取名浦實,日語與「恨」同音。貞子對浦實的恨多於愛,認為那是孽種,雖送給他人收養,卻忍不住要定期探望,也搬到花蓮定居。貞子也在花蓮找到國小教職的工作,更由於謀職認識了「葉淑珍」;二二八事件父子三人都是醫生、同時受難的「張期朗」大媳婦,「張周仁」之妻。「張期朗」一家是花蓮地區二二八最大的受害家族 ,位在鳳林的張家太古巢,在事件後,由「張期朗」之妻「詹銀柱」當家。她是典型的,堅強的客家女性,本書上冊描寫她帶領家人找到丈夫、兒子的遺體時,要媳婦們擦乾眼淚,各自負責替自己丈夫清洗遺體的責任。篤信基督教,每晚帶來家人祈禱,規定家人不可為不幸哭泣。

貞子一方面覺得愧對母親,應該減輕母親為自己的憂慮,一方面也感受到同事楊武雄的款款深情,答應了楊氏的求婚,卻在蜜月旅行時,發現無法擺脫被惡魔強暴的陰影,婚事功敗垂成。事後,貞子也在武雄的暗中協助下,離開花蓮到鳳林國小任職。並在詹銀柱女士的善意安排下,住進太古巢。親身體驗這個花蓮受害的最大家族,如何承受人間、生命的苦難。

至於林志天的囚禁史,在他輾轉各監獄的經歷中,不停地看到昔日的戰友、同事,知名不知名的志士,不分男女、老少各階層的台灣人,被囚禁到這裡來,有的在這裡結束他們的一生,有的被放出去又被捕了進來。他們之中,不乏充滿理想的鬥士,也有完全無辜的受害者,更有監方安排的「細胞」。監獄是被禁錮的島,也是那個年代的台灣社會縮影。林志天僥倖躲過死罪,並不就此甘心苟活,他從獄卒的刑求裡死而復生,也在獄中左仔的毒手中,逃過劫難,仍不肯屈從於渾渾噩噩的囚徒生活,保持他思想鬥爭的高昂鬥志,為自己的命運,為生為台灣人的命運,保持思索的清明。他的未婚妻瓊玉,原有殉情的打算,得知他被判刑十五年後,決定陪他在獄外坐牢。高女畢業的她,雖順利取得教師的職位,也獲得父母、家人諒解她的堅持。但年輕貌美的「活寡婦」,不僅有來自男性求偶者的搔擾,也有俗世的壓力,瓊玉展現她非凡的堅定意志。她不僅負起探監、照顧志天生活所需、安撫他心靈的任務,有一段時期,還賃屋接來志天的母親侍奉。另外,情治單位始終沒有放過她,約談、疲勞審訊、恐嚇、監視不間斷,也透過她生活、工作周邊的人施予壓力,志天坐牢十七年,瓊玉的心靈則在牢外,陪他禁錮十七年。

由於貞子持續性地探訪浦實,造成收養的許姓人家不耐,只好帶回來自己照顧,張家人也主動地表示歡迎浦實加入太古巢。聰穎、敏感、懂事早熟的浦實不但對自己的身世略有所悉,周邊的人也不斷地以「阿山子」「雜種子」挑逗浦實,讓她感到恐懼不安,浦實在忍無可忍、逃無可逃的情況下會予對方重重的反擊,引發事端。後來,貞子「改變自己」,她要遠離所有悲慘和困難,在現實中求勝,以冷漠的態度搬離太古巢,居住到阿美族人居住的地方,也是當年張家人被槍殺的公墓附近,改名葉貞華,學標準國語,定製上海旗袍,她要脫胎換骨,告別舊有的一切,把自己創造為全新的存在,「告別貞子,台灣查某、客家女子而成為一位外省人、大陸女子、堂堂的中國女老師……」也在警察局長的協助下,進入花蓮女中擔任生物教師。浦實則在坎坷的成長環境中,學會客語、福佬語,講台灣腔的「國語」,並由義民中學考入建國中學。在一次母子的懇談中,浦實不僅完全拼湊出自己的身世,也對母親的遭遇瞭如指掌,奉勸母親:「我們,是什麼就是什麼,不要躲嘛!」「我不認為那個『惡魔』和我有什麼關係;我是世上另一個新的、獨立的生命──」

葉貞子因兒子的一番話,走出陰影,結束長達十六年的心靈自囚。

林志天經過十多年的牢獄囚禁,見識了各形各色的思想犯之後,想改名林志台,認清自己是誰,明白中國是中國,台灣是台灣,台灣人是集納不同文化的海洋文化,自然形成的新民族。結束滿十七年的牢獄囚禁,出獄後與瓊玉結婚,抬頭挺胸走過北斗街道,被視為奇蹟。

三、《埋冤、埋冤》導讀及評論

二二八事件在戒嚴時代是台灣歷史書寫及討論的禁地,文學創作方面,也以之為禁忌,多數的作家、作品,都自動設限、不去碰觸,正如《埋冤、埋冤》女主角葉貞子的情形一樣,雖然是早已結痂的傷痕,碰了還是會流血,然而,未治癒的疤痕,永遠是未解開的結。解嚴之前,像吳濁流的《無花果》、《台灣連翹》等作品,就把為二二八事件的真相做見證的心情,挑戰禁忌,卻不免是片面的描寫;解嚴之後,鍾肇政的《怒濤》,廖清秀的《反骨》,都先後焦急地在禁錮解除後,填補他們長期被禁制的創作缺憾,寫了和二二八相關的題材,卻並未正面迎向二二八的史事。《埋冤、一九四七、埋冤》則是完全對準沉冤近半個世紀的二二八事件史實而發的一部作品。

《埋冤、埋冤》有兩條敘述的主線,以「實者實虛、虛者實實」的「歷史小說」手法,複製歷史的真實。在全書上冊「重現」事件的「真相」之後,下冊則以活生生的人物,演出事件過後的台灣社會樣貌。評論家李永熾說,這「是一部戰後台灣的古拉格史,剛柔並陳,充分顯示戰後台灣人民的苦難。」「古拉格」是共產黨專政的俄羅斯用來囚禁政治思想犯的地方,一九七○年的諾貝爾文學獎得主亞歷山大.索忍尼辛曾在這裡被囚禁八年,並據此寫成一部皇皇鉅著《古拉格群島》。「古拉格史」意指台灣人被囚禁的歷史。更準確地說,本書上冊多在描述事件發生的原因、過程,以及慘案的種種樣態,下冊才是傳達事件後整個台灣島宛如一座監獄島,台灣人民被囚的狀態。

索忍尼辛在《古拉格群島》的扉頁獻詞寫道:

「謹將此書獻給

那些未能活著訴說此故事的人,

願他們能原諒我

沒有看到全部的事實,

未曾記得全部的細節,

沒能推測出全部的真相。」

事件發生時,作者李喬只有十四歲,既不是當事人也不是受難家屬,但他的寫作心境非常貼近索忍尼辛寫《古拉格群島》的心情。其實,從事件後全體台灣人從肉體到靈魂,不是被囚就是自囚的現象而言,李喬是在場目擊者,《埋冤、埋冤》創造了一個台灣大象徵。

林志天和葉貞子這一對事件發生當時的青年男女,是作者建構戰後台灣成為監獄島意象的主要脈絡。事件後,入獄服刑的林志天,代表台灣人的被囚現象,刑求、拷問,非人性的虐待、虐殺,和代表統治者的牢頭禁子間,形成強烈的對比,施虐者幾乎都是剛從中國來的外省人,受禁被殺的多數都是台灣人,少數被監禁的外省人又是紅色中國人,又企圖成為監獄被囚人中的支配者,凸顯台灣人被層層囚禁的情形。隨著林志天的坐遍台灣各地監牢的經歷,予人台灣到處都是監獄的印象。再加上,林志天所到之處,處處都有台灣的仁人志士和他遭逢被監禁,甚至有人還是一禁再禁,予人台灣人人都可能被囚禁的印象。從林志天的遭遇,呈現了台灣人普遍受到囚禁、隨時都可能被囚禁的時代景象,一種古拉格化的台灣現象。

葉貞子雖然只受到短暫的被囚生涯,但由於心靈、內體的傷痕太深,出獄後,形成一種心靈的被俘虜現象,從發瘋、自棄、用仇恨包紮自己的「自囚」狀態,走入扭曲自己的另一種放棄,改掉自己的名字,學標準國語,穿上海式的旗袍,向惡魔勢力靠攏,屈服,認同,拒絕本我自然的面貌,形成無形監獄的自囚現象。這種自我的心靈禁錮,在事件之後的台灣,不是「殊例」、「特例」,而是深淺程度不同的普遍現象,構成台灣的另一種古拉格風貌。

坐滿十七年牢出獄的林志天,原本是充滿正義感,有理想,也有實踐能力的青年,卻未必能清楚地認知生為台灣人的命運、處境,牢獄的折磨、也是鍛鍊,終於讓他的一切落實在台灣的土地上,不再是滿心虛幻的「志天」,他要立志做一個堂堂正正的台灣人,因而改名「志台」。林志台的例子,顯示古拉格可以囚禁台灣人的軀體,但囚禁不了台灣人的靈魂,台灣人的靈魂還是可以從台灣的土地上汲取地靈,甦醒過來。

葉貞子無論怎樣自棄,把自己囚禁、扭曲,經過了十五年之後,新的生命誕生、成長、獨立之後,再也不受上一代陰影的遮蓋,一樣在台灣的土地上立定了根,吸取大地的菁華,在有陽光的大地上獨立生長。

《埋冤、埋冤》有意呼籲台灣人以走出牢籠的方式,不再自囚,埋葬歷史的冤慘,重構台灣心靈,重新出發去找尋台灣人的前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