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咆哮山丘

林柏燕

日本一向把霧社當作「理蕃政策」成功的模範村,在霧社廣植櫻花,鼓勵日警娶當地女人,種種「苦心」,卻發生霧社事件,一時,震驚全台。

文建會今年以「人親、土親、文化親」為訴求,推出「全國文藝季」。其中「原住民系列」,配合一九九三年之「國際原住民年」所舉辦的原住民影展,首先放映五十年前拍攝的「沙鴦之鐘」。

沙鴦的故事,發生於一九三八年。一九四一年,吳漫沙把它寫成小說。(台北東南亞出版社、日文)一九四三年拍成電影,由李香蘭與長谷川一夫主演,主題曲也風靡一時。(國語歌改為月光小夜曲)

當年本片的拍攝,至少有兩個動機:一、皇民化運動,鼓吹「全民愛國」、「出征榮耀」思想。二、剛好沙鴦為原住民少女(泰雅族),特選在霧社拍攝,似可撫慰一九三○發生的霧社事件。

日本一向把霧社當作「理蕃政策」成功的模範村,在霧社廣植櫻花(吳之小說,亦大加描述),鼓勵日警娶當地女人,種種「苦心」,卻發生霧社事件,一時,震驚全台。

八年後,出現少女沙鴦:

蘇澳武塔村(今南方澳山村)的巡查田北正記,接到召集令;當時二十六歲的田北,正如許多山地村,身兼日語講習所教師。十七的沙鴦為其學生,也是村裡青年團幹部。田北下山時,正逢暴風雨,沙鴦與當地青年一起送行,並替田北揹行李,過獨木橋時,卻不幸墜落急流。

這事經媒體報導,轟動台灣。總督長谷川清,靈機一動,乃大加讚揚田北對山地青年「教育」的成功,並送鐘給武塔村,以弔念「愛國」之鴦。(鐘為警鐘,掛於瞭望台。)

一九三八年,正是日本侵華戰爭的第二年。作為日本殖民地的台灣,以一個山地少女,送一個日本老師從軍,乃當時普遍常情,(而且送行的不止一個)。失足落水,那是意外,沒死沒事,死了變成「愛國」,實為刻意的美化與扭曲。

沙鴦只是一純真的少女,反觀霧社酋長之一──莫那魯道:

一九三○年,算起來,日本已統治台灣三十五年。台灣由初期的武力抗日到後期的文化抗日,霧社事件算是最後一次的武力抗日。以日本一手栽培的花岡一郎、二郎;一為巡查,一為教師,也加入族人的抗日。原住民飽受奴役、剝削、欺凌之下,日本給予的愚民教育,至此已統統瓦解,全盤翻臉。

莫說日本人對原住民動輒拳打腳踢,雖然日本一再想了解原住民,但基本上並不尊重。例如:所有原住民的神話,都跟山林有關。(或崇拜某種動植物)原住民認為山林是神的故鄉,人來自山林,也回歸山林。然而,日本卻迫他們大伐山林。

當時運輸工具奇差,巨木下山,稍一不慎,便出人命。這點,原住民認為是神對他們的懲罰,但迫於日本淫威,又不得不做,且工資受盡剝削。至於莫那魯道之妹被日警遺棄,以及「敬酒風波」,這些只是爆發點,火藥早已裝滿。

十月二十七日清晨,在莫那魯道策動之下,先連剿十幾個日本派出所,然後在霧社國小運動會上大戰,共殺死日人一三四名,傷二六名,誤殺穿日服之漢人二名。事件爆發後,日本動用軍警官伕共五千多人,攻打僅有三五六名起義的勇士,且用了飛機、大砲,最後竟用毒瓦斯。

日本學者水越幸一那篇「最後的莫那魯道」(吳密查譯),一再指責原住民有獵人頭的惡習,這是醜化。他們會獵人頭,但不會無緣無故,正如印第安人之獵頭皮,只是一點可憐而微薄的戰利品,他們要求不多,也不會奪人土地。如果要追究獵人頭文化,也許可追溯秦皇漢武,動輒斬首示眾。武松還一口氣提了三個人頭,到縣衙門以抗義司法不公。林沖也砍下三頭,用矛槍挑著,踏著雪地,投奔梁山去了。──

血戰五十餘日,原住民戰死一三七人,自縊身亡二九六人(依泰雅族祖靈傳統)。莫那魯道潛入深山,四年後發現其枯骨。花岡一郎全家自殺,二郎於濁水溪畔與妻訣別。其妻為了腹中子,逃回娘家。

翌年四月,日本還不放心,以夷制夷,唆使其他部落未參與抗日之原住民,論功行賞,發動第二次霧社事件,把關在收容所的遺族五一四名,集體屠殺了二一六名,剩下的老弱婦孺,強迫遷村川中島(今仁愛鄉清流)。關於這段悲慘過程,鍾肇政小說「川中島」敘述甚詳。

沙鴦出現後,吳漫沙小說,這樣寫道:

「不,齊藤先生,你是內地人,我是本島人,山上的弟兄,高砂族,大家也都是日本人。」(第一二○頁,黃榮洛提供。)

這種一廂情願,正如東方白的浪淘沙:「我們都是同胞。」骨子裡永遠顯示的是:台灣定位的模糊清。

且看「高砂族」算不算日本人:

一九七四年,被日本徵召到南洋作戰的台東原住民李光輝出現。前一年,日籍殘軍橫井庄一在印尼荒山出現。兩人一樣恍同隔世,但此後的命運截然不同。橫井得到龐大的賠償,日本舉國在震驚同情之中予以無限關懷。

反觀「高砂族」李光輝。我們追起新聞像瘋子的記者,爭先恐後,捕風捉影,大寫李光輝如何神勇,甚至與蟒蛇決死戰,(幸而不是李登輝)害當時的新聞局長宋楚瑜大罵:「你們不要作文比賽了!」至於這件事背後隱藏的悲哀,各報隻字未提。

其妻早已改嫁,日本政府賠他六萬多日幣(大概可吃三個月的檳榔),中華民國分文未給。他一天抽三包菸,三年後,死於肺癌:因生活無著,曾在花蓮「文化村」,手持斧頭,作野人狀繞場表演。這是原住民之悲,也是台灣人之哀。李光輝也好,李登輝也好,共同的結論是:生為台灣人有夠衰,「愛國」永遠會愛出問題。

一九八二年,日本國會通過:台籍兵非日本人,無賠償義務。此後無論台灣人如何聲嘶吶喊,要求賠償,等於狗吠火車。至於中華民國政府,因無立場,也就無能為力。

這幾年,出現一些卓越的原住民作家,至於電影,則一片空白。最近看了一部電影THE LAST OF THE MOHICANS(中譯:大地英豪)描寫一九五七年,北美英法兩國爭霸,利用原住民,以夷制夷,最後莫根戰到只剩酋長和一個收養的白人兒子,情節驚心動魄,令人同情。

這部電影是白人拍的,正如「與狼共舞」,主角還是白人,而且影片中原住民皆說英語或法語。不過這兩部影片,皆深具自省意識,不像從前,約翰韋恩,專殺紅蕃。

文建會這次放映「沙鴦之鐘」,是出於無奈,因無其他電影可放。(這還是日本人拍的。)我在呆想:也許有一天,銀幕上突然出現:THE LAST OF MONALUTO,一定更驚心動魄吧!?霧社的山丘,曾經咆哮,不是無言,莫那魯道之魂,也將永遠與霧社長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