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
客委會全球資訊網
內容
一、資格條件:
1.經政府機關學校同意移撥之現職工友(含技工、駕駛)。
2.高中(職)以上畢業。
3.身體健康、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
二、工作項目:
1.本會公文書發文及裝封作業。
2.定期核計郵資及委外大宗郵件之支出憑證。
3.其他臨時交辦及機動支援事項。
三、工作地址:本會(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8樓)
四、甄選方式:
1.請以本會提供之履歷表及機關同意移撥書格式填具資料(表格請自行下載,履歷表須黏貼2吋照片),並檢附畢業證書、最近三年考核通知書影本等資料影本各1份,於102年3月29日下午5時前寄送本會,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郵寄者信封請註明「應徵工友」職務(寄件地址:110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8樓,請註明收件人:客家委員會秘書室張先生)。
2.倘逾期、資格不符、證件不齊、非現職人員及未經原服務機關同意移撥者,恕不受理,應徵資料不另退還。
2.經用人單位初審後,另行通知面試時間(面試時請出具身分證明文件),未獲通知參加面試者恕不退件。
五、聯絡資料:
如有未詳請洽本會張先生,電話:(02)87894567轉633。
六、依「修正『中央各機關學校事務勞力替代措施推動方案」第七點』規定」,移撥對象為中央機關學校現職工友、技工。
摘要
本會徵工友1人,有意者即日起至3/29前送件!!
更新日期
102 年 3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