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
客家委員會客家文化發展中心
內容
| 文化資源名稱: | 民國41年李意興特種考試及格證書 |
| 詮釋資料識別碼: | thcdc-gsan-108040_jxd0056 |
| 踏查日期: | 43990 |
| 文化資源種類: | 文物 |
| 文化資源別稱: | - |
| 文化資源客語拼音: | minˇgued‵xi siib id‵ngianˇli‵i hin′tid zung‵kau‵sii kib gied‵ziin su′ |
| 篩選理由: | 能反映政治、經濟、社會、人文、藝術、科學等歷史變遷或時代特色者。 |
| 創作者: | 考試院 |
| 提供者: | 李意興 |
| 關鍵字: | 民國41年;美濃;李意興;甲仙;特種考試及格證書 |
| 簡單敘述: | 李意興的「特種考試及格證書」,為其通過民國41年丙級鄉鎮保甲幹部人員考試而由考試院頒發,證書左側不清楚的半邊字樣為「台特鄉幹丙字第陸?號」。當時的考試院院長賈景德,任期為民國41年4月21日至民國43年8月31日。而李意興的應考,是依據民國31年9月30日國民政府公布的《縣各級幹部人員考試條例》之第二與第五條,第二條:鄉鎮保甲幹部人員考試為特種考試,應考資格表稱其為「自治人員」,得分甲、乙、丙三級;第五條:鄉鎮保甲幹部人員考試再試及格後,丙級以甲長及保辦公室幹事選用。李意興在民國41年12月考試及格之後,並沒有馬上到鎮公所服務,因為當年7月才從美濃初級中學畢業的李意興,出生於日昭和10年(1935),實歲是17歲,還得等候服兵役。於是李意興在家幫忙,直到民國43年因為興趣,到台南千秋攝影學院研究攝影,民國44年回到美濃開設「美家照相館」。不久接到入伍通知,當了2年常備兵退伍,於民國46年進入美濃鎮公所做基層公務員;民國48年因為長官推薦轉赴甲仙鄉公所服務。此時,李意興領到的微薄薪水除了基本生活開銷,存夠了就採購攝影器材,民國50年起,在下班之後以「千秋照相館」店名服務甲仙鄉親,留下一張又一張團體照、結婚照、個人照與生活照,為甲仙鄉親留下了珍貴記錄。而李意興的這一張丙級特種考試及格證書,沒有邊框設計,上方也沒有國父與國旗圖像,可說很陽春。而民國41年7月,李意興領到的畢業證書,則有邊框設計,也有國父與國旗;重要印章除了「高雄縣立美濃初級中學鈐記」印,還有一顆「臺灣省教育廳之印」大印。或許,當時臺灣省政府財政狀況好一些,而中央政府因為戡亂連年,財政困窘,且之後考試院隨政府遷台百廢待舉,有以致之。經過追查,花蓮縣的陳中醫師,在民國37年11月領到考試院院長張伯苓(任期為民國37年7月10日至38年11月24日)與考選部部長田炯錦署名發出的「醫師考試及格證書」,也是陽春設計;旗山傳統詩人醫師蕭乾源,於民國43年1月領到的「中醫師考試及格證書」亦如是;而第2屆考試院院長莫德惠,於民國44年6月20日發給吳氏的「特種考試及格證書」也是如此;又到民國45年4月10日,同是莫德惠發給周氏的中醫「特種考試及格證書」,終於出現了成本比較高的邊框、國父、國旗與文字多色印刷,顯示此時中央政府財政已經好轉。 |
| 簡單敘述資料來源: | 1.訪談口述:李意興/日昭和10年(1935)生。2.文獻資料:歐育誠,2012年4月,〈官制發展與考試用人相關性初探〉,《國家精英季刊》8:1,頁1-17。 |
| 年代: | 民國41年 |
| 文物所在地): | 高雄市甲仙區西安里和安街5號(千秋照相館) |
摘要
文物類圖像及後設等資料-民國41年李意興特種考試及格證書
更新日期
112 年 5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