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
客家委員會客家文化發展中心
內容
| 文化資源名稱: | 日明治40年陳阿乾等立鬮分字 |
| 詮釋資料識別碼: | thcdc-gsan-108040_cho0162 |
| 踏查日期: | 44143 |
| 文化資源種類: | 器物/文獻史料 |
| 文化資源別稱: | N/A |
| 文化資源客語拼音: | ngid‵ minˇ cii 40ngienˇ ciinˇ a′ gon′ den‵ lib kieu′ fun′ sii |
| 篩選理由: | 數量稀少者。 |
| 創作者: | N/A |
| 提供者: | 榮興米店 |
| 關鍵字: | 日明治40年;陳阿乾;鬮分字 |
| 簡單敘述: | 位於朝陽村的陳姓家族經過三代人的努力,於日明治40年(1909)在家族族親的見證下立下分產的文書。一般認為家族分產是因為家內兄弟不合,故而這份鬮分字書為分家產這件事做了一個合理性的說明,並引用詩經的典故(陶唐稱九男未必千年共處,隆周號八士那有萬載同居)說明兄弟分家是可以「克繩祖武丕振家聲」。 這份「日明治40年陳阿乾等立鬮分字」共有4張,長36公分、寬26公分,材質為一般信紙,書寫方式為國字正楷毛筆書寫。 由於家產非常多,且分成5份,故而這份古文書主要有4頁。且為了避免日後為田地範圍產生糾紛,每份田地的界址寫得非常詳細。 除了將家產等分成5份,這份鬮分字書另立公嘗及家族祭祀用的田地,收租做為每年祭祖所用。古文書內容如下:明治40年陳阿乾等立鬮分字立鬮分字人陳阿乾陳阿妹陳來生陳坤榮陳坤德等蒙 神祖之靈滿門吉歲合室鴻昌但丁口浩繁各負別創之志意欲分居難以權處?思陶唐稱九男未必千年共處隆周號八士那有萬載同居自古來合而必分者勢也分而猶合者情也爰請族戚到場將承 先遺下共有田?屋宇建地山林原野除共業外作為五股均分壹九六番建物敷地作為四股均分其家物器具等項品搭均勻一一憑鬮拈定自分以後各業各管毋得競短爭長以?鬩墻之釁毋得恃強凌弱以傷同氣之和有分居之志必有創業之謀克繩祖武丕振家聲是我等之所願也今欲有憑立鬮分字五通壹樣各執壹通(量詞,計算文書、電信的單位)為據一阿乾拈得第四鬮水田東至圳直透與坤榮田毗連為界西至與奕柱公嘗田毗連為界南至陰溝為界北至竹扇為界又帶片秧地排田壹 東至山腳為界西至與阿妹田毗連為界南至圳為界北至與來生田毗連為界又帶山林壹所東至山頂為界西至山腳為界南至路為界北至路為界以及田邊風圍雜木等項又祖屋左片第?槓落廒連橫屋牛欄訐共拾間以及左片第?槓餘地此係歸于阿乾掌管永遠為業立批一阿妹拈得第壹鬮水田東至與阿乾來生坤榮田毗連為界西至與坤榮田毗連為界南至崁曲轉坤榮田毗連為界北至竹扇為界又山林壹所東至山頂為界西阿乾田面山腳為界南至路為界北至與坤榮山埋石毗連為界以及田邊風圍雜木等項又祖屋右片前槓落廒連橫屋計共八間以及右片第四槓餘地此係歸于阿妹當管永遠為業立批一來生拈得第?鬮水田東至竹扇曲轉門首池邊直透竹墩為界西至與阿乾田毗連為界南至茶?為界北至與坤榮田毗連為界又帶中?秧地排田壹段東至山腳為界西至與阿妹田毗連為界南至阿乾田毗連為界北至坤榮田毗連為界又帶山林壹所東至山頂為界西至田面山腳為界南至山壢與公山毗連為界北至路為界以及田邊風圍雜木等項又祖屋左片前槓落廒連橫屋計共八間以及左片第四槓餘地此係歸于 來生掌管永遠為業立批一坤榮拈得第?鬮水田東西與阿妹田毗連為界西至來生田透下阿乾田毗連為界南至水頭山腳為界北至竹扇為界又帶山林連北片秧地排田臺?東至山頂為界西至與阿妹田毗連為界南至與來生田曲轉阿妹山林毗連為界北至與李家山林毗連為界以及田邊風圍雜木等項又祖屋右片第?槓落廒連橫屋牛欄計共拾間以及右片第?槓餘地此係歸于坤榮掌管永遠為業立批一坤德拈得第五鬮水田東至田面山腳為界西至桂竹林圓轉河崁為界南至與吳家田毗連為界北至大路及福德祀田毗連為界經調查確定地番九九?番田壹甲四分壹厘九八七番?九厘八毫五絲此係歸于坤德掌管永遠為業立批又批明四房共業之水田原野山林東至河為界西至老河為界南至賴家田毗連透路為界北至大河為界又九八八番建地壹分六毫五絲九八九番山林?分壹厘四亮九九0番建地四厘九毫五絲九七番?七厘壹毫以及祖屋後山林壹所東至龍崗頂為界西至建地毗連為界南至大路為界北至山壢與來生山毗連為界又帶雜木等項立批又批明四房共業界內雜木等項不得私行砍伐倘要砍伐須與四房人等商議可否而行立批又批明所有共業之水田建地山林原野嘗業祀典等項係阿乾之持分?拾分之四阿妹之持分?拾分之五來生之持分?拾分之五坤榮之持分?拾分之四坤德之持分?拾分之?日後不得異議立批又批明門首池沼壹年壹輪亦是四房次第輪流掌管每年係隨輪及支理祖堂者耕作其奕柱公嘗及新老聖母祀每年所分之租穀連茶?所收成之茶作為祖堂香油及祭掃費用每年支理祖堂亦是四房次第輪流立批又批明共業田內抽出水田壹?東至田崁為界西至田崁為界南至香薷樹外田塍為界北至路為界亦此亦歸于阿妹掌管永遠為業立批又批明上手印契以及老契丈單等件俱歸于阿妹手內收存倘要用之日不得隱匿立批陳乾和在場人李鵬? 陳阿北代筆人陳德官明治四拾年 月 日立鬮分字人陳阿乾 仝 陳阿妹 陳來生 陳坤榮 陳坤德 |
| 簡單敘述資料來源: | 其他:普查員自述 |
| 年代: | 日明治40年(1909) |
| 文物所在地): | 苗栗縣銅鑼鄉 |
摘要
文物類圖像及後設等資料-日明治40年陳阿乾等立鬮分字
更新日期
112 年 5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