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
客家委員會客家文化發展中心
內容
| 文化資源名稱: | 民國48年李意興鍾幸蘭夫婦寶隆吊橋前合影 |
| 詮釋資料識別碼: | thcdc-gsan-108040_jxd0042 |
| 踏查日期: | 43994 |
| 文化資源種類: | 文物 |
| 文化資源別稱: | - |
| 文化資源客語拼音: | minˇgued‵xi siib bad‵ngianˇli‵i hin′zung′hen lanˇfu′fu bo‵lungˇdiau/xien kieuˇqienˇhab iang‵ |
| 篩選理由: | 能反映政治、經濟、社會、人文、藝術、科學等歷史變遷或時代特色者。 |
| 創作者: | 李意興調好焦距請人代按快門 |
| 提供者: | 李意興 |
| 關鍵字: | 民國48年;美濃;李意興;鍾幸蘭;寶隆吊橋;千秋照相館;甲仙 |
| 簡單敘述: | 原居美濃,在美濃鎮公所任職的李意興先生,民國48年因為長官推薦轉赴甲仙鄉公所服務。因為工作穩定,且已經24歲了,所以在父母作主下,回到美濃與鍾幸蘭女士結婚。李意興的工作雖然穩定,但是在甲仙的居所是租賃的,空間不夠夫妻倆生活,所以婚後鍾幸蘭暫時居住在美濃的夫家。甫新婚就分隔兩地,夫妻相思之情日甚一日,乃約定在假日一聚,當時鍾幸蘭是從美濃搭客運車到旗山,再轉車前往杉林小份尾;小份尾到甲仙,因為有兩處溪邊大陡坡常常坍方,維修不易,所以只能徒步而行。體貼的李意興,則從甲仙騎乘載貨腳踏車到小份尾接人。平路與下坡,鍾幸蘭乘坐在腳踏車貨架上;上坡,鍾幸蘭下車與牽車的夫婿李意興一起步行。照片中這對剛結婚不久的新人來到甲仙的寶隆吊橋,有美學眼光的李意興停下了腳踏車,請鍾幸蘭在橋頭站定,拿出隨身攜帶的照相機並調好焦距,剛好有鄉親路過,乃邀請鄉親代為按下快門,留下了這一張以大坵園下方的班芝花腳(即仙林巷)小聚落、波浪起伏的烏山山系及天然的楠梓仙溪溪床為背景的難得影像,為吊橋與地景留下了見證。 |
| 簡單敘述資料來源: | 訪談口述:李意興/日昭和10年(1935)生。 |
| 年代: | 民國48年拍攝 |
| 文物所在地): | 高雄市甲仙區西安里和安街5號(千秋照相館) |
摘要
文物類圖像及後設等資料-民國48年李意興鍾幸蘭夫婦寶隆吊橋前合影
更新日期
112 年 5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