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
客家委員會客家文化發展中心
內容
| 文化資源名稱: | 民國57年張帝和考試院檢覈合格證書 |
| 詮釋資料識別碼: | thcdc-gsan-108040_jxd0058 |
| 踏查日期: | 43966 |
| 文化資源種類: | 文物 |
| 文化資源別稱: | - |
| 文化資源客語拼音: | minˇgued‵ng‵siib qid‵ngianˇzong′ti foˇkau‵sii ian giam‵hed‵hab gied‵ziin su′ |
| 篩選理由: | 能反映政治、經濟、社會、人文、藝術、科學等歷史變遷或時代特色者。 |
| 創作者: | 考試院 |
| 提供者: | 張英雄(張帝和之子) |
| 關鍵字: | 民國57年;張帝和;鄉民代表:考試院檢覈合格證書;甲仙 |
| 簡單敘述: | 原籍新竹峨眉的甲仙客家第二代張帝和,擁有一張民國57年考試院檢覈合格證書,是由中央部會的考試院核發,紙張已經稍稍轉黃,右側中間折疊處有水漬痕。張帝和在民國57年5月19日的甲仙鄉鄉民代表選舉時當選,同年5月高雄縣縣長兼選舉監督戴良慶頒發了當選證書,且於同年6月1日就職,為何還會出現民國57年7月27日的考試院檢覈合格證書呢?原來「臺灣省實施地方自治後,考試院基於事實需要,於民國42年9月3日公布臺灣省縣市長候選人資格檢覈規則,由考選部組設臺灣省縣市長候選人資格檢覈委員會,於同年11月開始辦理是項檢覈。」「民國56年考試院為配合實施地方自治實際需要,爰於同年9月9日發布『臺灣省暨臺北市公職候選人資格檢覈規則』,將省市以下各級民意代表列入應經檢覈範圍。」直到民國83年刪除各級民意代表及村里長候選人檢覈,民國89年「公職候選人檢覈爰停止辦理,其檢覈規則及檢覈委員會組織規程業經考試院於90年2月9日發布廢止」,而自民國42年起至89年止,各類公職候選人經檢覈合格者共計141933人,也因此張帝和會擁有這一張由中央部會考試院發出的檢覈合格證書。 |
| 簡單敘述資料來源: | 1.文獻資料:高雄縣甲仙鄉公所編印,2009,《甲仙鄉志增修初版》,高雄縣甲仙鄉公所,頁300。2.網路資料:文官制度與專技考試詞彙-公職候選人檢覈,考試院/https://www.exam.gov.tw/News_Content.aspx?n=3435&s=25141,2020/5/15瀏覽。 |
| 年代: | 民國57年 |
| 文物所在地): | 高雄市甲仙區西安里和安街11號 |
摘要
文物類圖像及後設等資料-民國57年張帝和考試院檢覈合格證書
更新日期
112 年 5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