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
客家委員會客家文化發展中心
內容
資料網址: | 一等阿片煙膏賣渡簿 |
檔名: | https://hch.hakka.gov.tw/hakkexpertmaintain/cultureImage/2020102620562023.jpg |
名稱: | 一等阿片煙膏賣渡簿 |
詮釋資料識別碼: | thcdc-od-108031_ksc0001 |
創作者: | 新竹街新竹字西門外一八番地的零售商葉百鍊 |
尺寸: | 13×18公分 |
保存狀態: | 尚可 |
摘要介紹: | 日治初期,鴉片暴利是總督府的重要財政來源,1896-1904年總督府的鴉片收入占台灣財政收入的30%以上。台灣總督府於明治30年(1897)施行「臺灣鴉片令」為管理細則,其中第三條規定官方製造、發售之鴉片煙膏分三等,由「阿片煙膏元賣捌人」(即經銷商,最初稱「取次人」,即代辦人,明治42年(1909)法令修正改為「元賣捌人」及「仲賣捌人」)批售給「阿片煙膏仲賣捌人」(中盤商),再銷售給「阿片煙膏請賣人」(零售者)販賣。經銷商由臺灣總督府專賣局長指定,中盤商則由廳長指定之。零售者每年須向地方廳繳交「特許費」三圓,申請取得「阿片煙膏請賣特許鑑札」,即零售許可證。圖為昭和二年(1927),新竹街新竹字西門外一八番地的零售商葉百鍊,他的鴉片煙膏賣出記錄帳簿。裡面詳細記載買賣日期、一日指定吸食量、購買數量、價格、許可號碼、購買者地址姓名。 |
關鍵字: | 一等阿片煙膏賣渡簿;鴉片零售商;葉百鍊;鴉片買賣 |
創建年代: | 1927 |
著作財產權人: | N/A |
所有權: | 黃榮洛之子黃爾舜 |
摘要
文獻史料刻契類圖像及後設等資料-https://hch.hakka.gov.tw/hakkexpertmaintain/cultureImage/2020102620562023.jpg
更新日期
112 年 5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