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
客家委員會客家文化發展中心
內容
| 文化資源名稱: | 民國37年黃春持分賣渡證書 |
| 詮釋資料識別碼: | 2015-327-1-E3-a-w0045 |
| 踏查日期: | 42666 |
| 文化資源種類: | 圖書文獻 > 證件 |
| 文化資源別稱: | N/A |
| 文化資源客語拼音: | 海陸:min gued sam‵ shib‵ cid ngien vong chun‵ chi fun‵ mai+ tu+ zhinˇ shu‵ |
| 篩選理由: | 具有歷史意義或能表現傳統、族群或地方文化特色。 |
| 簡單敘述: | 此份簽約書為一不動產持分買賣的證明文件,民國37年8月15日,賣渡人為黃春,買受人為黃先殿,所簽訂的持分買賣不動產契約書。 持分買賣不動產契約書。 內容:不動產標示依照後載 此賣渡代金 在之土地鄙人之共有權,金般照前記代金賣渡與貴殿,該金即日交付鄙人收訖,隨將該土地踏明界址,點交貴殿前去掌管,收租納課永為己業,日後確無異言,特立持分賣渡證書壹紙付執為據。 民國三十柒年八月拾五日 中壢郡新屋庄崁頭厝字下庄子九六番地 賣渡人 黃春 為中人 張玉清 土地代書人 黃海清 中壢郡新屋庄崁頭厝字下庄子壹?五番 |
| 簡單敘述資料來源: | 家戶受訪者口述:黃李/日昭和11年(1936)生 |
| 歷史源流: | N/A |
| 歷史源流資料來源: | N/A |
| 保存技術價值與特徵: | N/A |
| 保存者技術學習簡: | N/A |
| 年代: | 民國37年 |
| 保存狀態: | 殘破荒廢棄置 |
| 保存單位): | 黃李 |
摘要
藝術與技術類圖像及後設等資料-民國37年黃春持分賣渡證書
更新日期
112 年 5 月 4 日